索引号 | jiaoyuju/2023-000014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学生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4-04-13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异动业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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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局属各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学籍管理等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异动业务通知如下。 一、明确转学条件 (一)转学条件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经准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申请转学。转学时按以下原则实施: 1.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申请由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中考成绩应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 2.市外(含省外)普通高中学生转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原则上按原就读学校办学水平、办学性质对等转入我市相应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3.我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到临沂市外,符合转入地区转学规定的,以及普职融通业务,按有关程序办理。 (二)注意事项 1.需有正当转学理由。 2.拟转入学校需有空余学位(包含上一年级休学后待复学学生学位)。 3.本县区内不准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二、规范转学流程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原则上每学期集中受理一次。其中,家长向高中学校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高中学校申请集中办理转入的时间为开学后一个月以内。从我市申请转出的,在有接收学校的前提下,可根据学生及家长实际情况随时办理。 (一)转入 1.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申请和有关佐证材料(县区招生办提供的中考成绩证明、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等)。 2.转入学校进行初审(接收后不得出现大班额)。初审通过的学生填写《临沂市普通高中转入学生申请表》《临沂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异动表》(以下分别简称《转入申请表》《学籍异动表》),《转入申请表》需经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学籍异动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3.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在《转入申请表》《学籍异动表》上盖章。 4.转入学校根据确定名单,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起“转入”申请,上传《转入申请表》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分类命名)。 5.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学籍异动表》报市教育局审批。 6.市教育局在平台审核转入业务,学校和县区可随时查看,依申请告知进度。 (二)转出 1.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转入学校相关证明到转出学校申请,转出学校按程序审核后在平台核办通过。 2.转出学校在《学籍异动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异动表》上盖章。 3.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学籍异动表》报市教育局审批。 4.市教育局在平台审核转出业务,学校和县区可随时查看,依申请告知进度。 三、规范休复学手续和流程 (一)休学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可申请休学。具体申办流程如下: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相关医疗收费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以上材料开具时间需在3个月以内)向学校提交休学申请。 2.高中学校根据休学有关规定,研究是否同意休学。审核通过的,学校在平台为学生打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休学、复学审批表》,学生及家长填写休学申请后,学校在“审批意见”栏盖章,并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休学、复学审批表》《学籍异动表》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3.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最终休学学生名单,在《山东省普通中小学休学、复学审批表》《学籍异动表》上盖章。 4.高中学校在平台发起“休学”业务,上传各类有效证明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休学、复学审批表》(学校、县区公章齐全)的扫描件或照片(分类命名)。 5.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学籍异动表》报市教育局审批。 6.市教育局在平台审核,学校和县区可随时查看,依申请告知进度。 (二)复学 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满应及时办理复学业务。未申请复学的,高中学校应通知学生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办理复学手续。具体申办流程如下: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高中学校在平台发起“复学”业务。 2.市教育局在平台审核,学校和县区可随时查看,依申请告知进度。 (三)注意事项 1.高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 2.普通高中学生超过应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未申请办理复学手续或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处理。连续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复学的,应予退学。 四、规范退学业务 (一)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明确告知办理退学业务的注意事项后,家长填写《退学申请书》进行签字确认。 2.高中学校将《退学申请书》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3.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最终退学学生名单,在《退学申请书》上盖章。 4.高中学校在平台发起“退学”业务,上传《退学申请书》扫描件或照片。 5.市教育局在平台审核,学校和县区可随时查看,依申请告知进度。 (二)注意事项 1.办理退学业务后,学生学籍一直以“退学”状态存在,不能再重新参加中考报名和普通高中录取,也不能重新建立新的普通高中学籍。 2.普通高中学生擅自离校,学校应通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督促学生返校。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按退学处理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五、关键信息变更 注册学籍时,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籍信息一致,不得随意使用同音字或近音字代替,确保学籍信息准确。学生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非重要信息可由学校更改。学生个人关键信息发生更改的,可以按照类别申请变更学籍信息。 (一)变更姓名(含出生日期、民族)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提供户口本单页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一个月以内),以上材料需体现现用名和曾用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以有效证件为准。 2.高中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发起“变更”业务,上传佐证材料(分类命名)。 3.市教育局在平台审核,学校和县区可随时查看,依申请告知进度。 (二)变更身份证号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提供原户籍注销证明和新落户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单页)等佐证材料。 2.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发起变更业务,上传佐证材料(分类命名)。 3.市教育局在平台审核,学校和县区可随时查看,依申请告知进度。 (三)同时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 按照“分项变更”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先向学校提出变更一项的申请,办理完成后再提出另一项变更申请,除以上佐证材料外,需补充由户籍部门(村委/社区)出具的“同一人”关系证明。其他参照上述流程办理。 六、其他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一次办好”要求。家长提出学籍异动申请后,除向高中学校提交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外,其余办理流程由高中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学生及家长可向高中学校咨询业务进度,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2.严格实行“流程式”审核。高中学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三方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妥善审批。对于平台上尚未到市级待审批状态,但学校和县区提前线下报送《学籍异动表》的,市教育局一概不予受理。 3.严格遵循“人籍一致”原则。在转学流程未完结前,转入学校不得提前接收学生实际到校就读。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临沂市普通高中转入申请表 2.临沂市普通高中退学申请书(样表) 3.临沂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异动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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