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iaoyuju/2023-0000145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学生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5-08-12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高新区学生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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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阶段 (一)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在高新区就读的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在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 【资助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部分,幼儿园可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幼儿或幼儿家长应主动向所在幼儿园提出当学年免保教费申请,填写《山东省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所在幼儿园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保教费免除手续。 (二)政府助学金 【资助对象】在高新区就读的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幼儿监护人填写申请表。经幼儿园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 【资助对象】在高新区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资助流程】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按学年申请,每学期进行动态调整。 每年9月30日之前,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学期集中发放。 三、高中阶段 (一)免学费 【资助对象】在高新区就读的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脱贫享受政策学生、防止返贫检测帮扶对象、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所在学校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学费免除手续。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在高新区就读的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一)免学费 【资助对象】在高新区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二)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在高新区就读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发送奖学金。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在高新区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办理流程】每月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五、高等教育阶段 (一)免学费 【资助对象】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 【资助标准】学费标准不超过每生每年8000元的,据实免除;学费标准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 【办理流程】 1.省内高校就读学生: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高校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填写《山东省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所在高校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学费免除手续。 2.外省高校、部属高校就读学生:每年10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并提交《山东省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高校学费收据、学生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学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发放免学费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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