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iaoyuju/2025-0000108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招生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5-07-11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群体入学政策 |
临沂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群体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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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协同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防止学生辍学。 (二)保障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权益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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