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步骤 |
日程 安排 |
工作任务 |
备注 |
宣传准备 |
6月中旬至7月中旬 |
1.拟定《临沂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完成义务教育招生区域划片及入学服务平台优化; 3.组织社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招生政策宣传; 4.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公布《临沂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招生 准备 |
常住人口子女线上报名 |
7月16日8:00 至7月23日24:00 |
1.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并申报志愿学校。 |
入学申报 |
常住人口子女报名审核 |
7月24日8:00 至8月4日24:00 |
1.汇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区级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信息资源库; 3.招生学校现场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 |
数据联网比对核查 |
8月5日至10日 |
1.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统筹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学位情况。 |
学校录取常住人口 |
随迁子女报名及 审核 |
8月11日8:00 至12日24:00 |
1.小学、初中相关学校网上公布空余学位; 2.申报小学、初中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平台选择志愿学校; 3.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积分排序,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可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
随迁子女一次申报 |
8月13日 |
1.招生学校按积分录取随迁子女; 2.招生学校提示未录取随迁子女监护人关注二次报名及录取时间; 3.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4.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再次统筹学位。 |
随迁子女一次录取 |
8月14日8:00 至15日24:00 |
1.未被初次申报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相关学校公示空余学位情况,选择申报学校; 2.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于本时段内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
随迁子女二次申报 |
8月16日 |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积分排序录取随迁子女至满额; 2.满额招生学校依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
随迁子女二次录取 |
新生报到 |
8月底 |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打印、发放录取通知书;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各自情况确定新生报到时间; 3.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阳光分班。 |
发通 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