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iaoyuju/2023-000025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招生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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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阶段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具有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籍号)和小学毕业证等资料;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务工或经商。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报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高新区务工者,需有我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需连续缴纳(通过“爱山东”APP现场核验参保人参保缴费信息);在高新区经商者,需在我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工作流程:初中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后,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有空余学位的根据报名学生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录取满额后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4)积分办法说明:①在高新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高新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因居住证制度改革,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的户籍人口,在高新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高新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月数,或在高新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初中阶段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条件:①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务工或经商。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高新区务工者,需有我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需连续缴纳(通过“爱山东”APP现场核验参保人参保缴费信息);在高新区经商者,需在高新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工作流程: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登录和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教育专区→选择入学服务→选择【临沂市】【高新区】,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信息填报→学校审核、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预录取的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积分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积分办法说明:①在高新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高新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因居住证制度改革,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的户籍人口,在高新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高新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月数,或在高新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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