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syfzj/2022-000036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申报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5-05-20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高新区2025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
高新区2025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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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特困人员供养 二、办理依据 (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二)《山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鲁民[2021] 45号); (三)《临沂市特困人员认定方法》(临民[2021] 67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办理条件 持有我区常住户口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五、申请材料 (一)按规定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三)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四)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履行授权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相关手续等。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公示、审批; (三)区级民政部门发放资金。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随时受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区、镇街民政部门。 (二)电话咨询:0539-7118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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