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syfzj/2022-000036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申报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5-08-08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高新区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
高新区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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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依据 (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二)《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鲁民[2021] 75号); (三)《临沂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临民[2022] 17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办理条件 持有我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五、申请材料 (一)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二)签署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授权书; (三)填报申请人家庭及赡(抚、扶)养人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表等材料; (四)根据需要填写《低保备案表》; (五)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查询核对。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公示、审批; (三)区级民政部门发放资金。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随时受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区、镇街民政部门。 (二)电话咨询:0539-7118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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