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rlzyhshbz/2023-0000115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就业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3-08-01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17.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17.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9年11月修订) 二、政策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员 三、补贴标准 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四、申请条件 单位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五、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等, 六、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人才开发与就业促进科 高新区龙湖路2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23号窗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或当场告知 十、咨询电话 0539-7958866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