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syfzj/2022-0000365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救助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5-08-13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高新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
高新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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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临时救助 二、办理依据 (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沂民函[2022]1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办理条件 遭遇大病、车祸、溺水、火灾、人身伤害、教育等出现家庭严重入不敷出,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无法获得补偿、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数额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情况。 五、申请材料 (一)按规定提交个人申请; (二)家庭共同生活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三)突发困难证明材料; (四)区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诊断证明、费用单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调解书; (五)与申请人户名相符的农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账号复印件; (六)入户调查照片; (七)村级会议记录、公示照片; (八)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报告; (九)民政部门认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或主动发现; (二)镇街调查、审核、公示; (三)救助金额较小的,由镇街审批并发放资金;救 助金额较大的,由区级民政部门审批并发放资金。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随时受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区、镇街民政部门。 (二)电话咨询:0539-7118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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