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syfzj/2020-000018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救助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
成文日期 | 2021-07-01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低保家庭高考新生教育救助指南 |
低保家庭高考新生教育救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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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类别 教育救助 二、救助范围 对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度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给予一次性救助。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通过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父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申请人入学后须将缴纳学费收据或发票寄回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咨询电话:0539-7118087 邮寄地址:山东省临沂高新区龙湖路29号政务服务中心405室救助科(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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