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afj/2025-0000010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户籍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5-03-30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24年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事项办事指南 |
2024年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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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高新区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户政综合服务厅 2、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满半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综合服务厅办理,办理时须由申请人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签字确认。 4、所需材料: (1)出入境证件; (2)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材料。 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由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对于符合相关规定、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当场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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