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afj/2024-000002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户籍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4-08-20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24年高新区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事项办事指南 |
2024年高新区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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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高新区户政综合服务厅 2、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3、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持原证件或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综合服务厅申请。 4、所需材料: (1)补领需本人申请; (2)换领需本人申请,带原居民身份证。 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60日内发放。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对于符合居民身份证管理规定、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应当当场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鲁价费发[2006]231号,丢失、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期满或其他原因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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