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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afj/2024-0000003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公安分局
公开目录 户籍管理 发布日期 2024-02-20
成文日期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家属随军迁移
家属随军迁移

一、受理部门:高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二、咨询电话:0539-8102236

三、办理事项:家属随军迁移

符合部队随军条件的军官(士官)家属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部队驻地的合法稳定处所或集体户(仅限工作地无合法稳定住所的)。

四、材料清单:


军官(士官)家属随军:

1、军官证或士官证、居民身份证;
      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批准文书和审批表;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五、其他说明:当事人提交的证件,派出所审查原件,如需留存复印件存档的,由派出所负责复印或扫描,不需当事人提供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咨询投诉电话:0539-810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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