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syfzj/2022-000041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社会福利 | 发布日期 | 2022-01-26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22年重点困境儿童认定条件及申请范围 |
2022年重点困境儿童认定条件及申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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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1、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鲁民〔2014〕56号) 2、山东省民政厅等12部门联合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民〔2019〕60号) 3、山东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山东省儿童福利工作百问百答百案例》 二、保障对象及申请范围 重点困境儿童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另一种是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者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经济困难、贫困家庭是指低保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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