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syfzj/2019-0000141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社会福利 | 发布日期 | 2019-04-28 |
成文日期 | 2019-04-28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为企业减负,高新在行动 |
为企业减负,高新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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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的通知》,高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现行费率可下调50%。高新区社会保险事业处积极对接市局信息中心,统一将区内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继续下调50%,执行时间自2018年5月延缓至2020年4月,2020年5月后恢复正常工伤比例。 工伤保险费率继续下调后,初步测算全区710多家参保企业两年内可减轻企业负担460万元。调整费率后,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水平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且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 工伤费率的调整落实和延缓执行为减轻区内企业负担、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也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 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山东省从5月1日起,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高新区按市局统一要求,已经严格贯彻落实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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