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对象
案由
违反法律
处罚依据
处罚结论
处罚时间
执法类别
执法机关
高新区大白衣庄村第二卫生室
药品与地面之间未保持一定距离、药库未配备监测温、湿度设备
违反《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七条之规定
《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警告
2020.11.27
行政处罚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