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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hxzzfj/2022-0000086 发布机构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4-10-18
成文日期 2024-10-1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种类、承办机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救济渠道和依据等信息
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种类、承办机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救济渠道和依据等信息

承办机构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并制作答复书4、送达。

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权力事项名称和种类

1.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城市管理方面(含市政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含部分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商业活动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5.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农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林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科技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人民防空管理方面(涉密事项除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3.教育体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4.粮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5.卫生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6.经济和信息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7.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8.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委托高新区管委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事项;

19.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救济渠道

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山东省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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