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城市管理方面(含市政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含部分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商业活动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5.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农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林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科技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人民防空管理方面(涉密事项除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3.教育体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4.粮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5.卫生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6.经济和信息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7.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8.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委托高新区管委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事项; 19.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