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rlzyhshbz/2025-0000068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5-05-02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2025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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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60号),现将2025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公告如下: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申请时在缴费状态,且累计缴费满36个月以上。 2.取得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需能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查询到。 3.在证书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 (二)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三)申请材料 申领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证岗相适承诺书》。 (四)办理程序 1.申请。(1)线上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登录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服务→临沂市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即可。系统按申领人参保企业所在地推送至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2)现场申请:符合申领条件但线上申请确有困难申请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证书就近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由工作人员协助其线上申请。 按照人社厅发〔2024〕60号要求,经办机构要加强证书审核,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要确保证岗相适。参保企业职工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需现场提交原件或电子邮箱发送扫描件的方式提供《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证岗相适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待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系统上传附件功能开发上线后,可在申请端口上传《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证岗相适承诺书》。 2.审核。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系统推送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3.公示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和补贴信息,在区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通过社银直连系统发放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 (五)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六)政策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规定实施调整。 各县区经办机构地址、咨询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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