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rlzyhshbz/2021-0000191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1-10-19 |
成文日期 | 2021-10-19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失业保险业务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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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保险申领业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通过微信、支付宝、掌上12333等关联“社保卡”功能的手机APP进行网上申报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持本人有效内身份证、社保卡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2、受理审核:经办人员对申领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准予办理,并根据实际缴费核定待遇期限;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 3、审核复审:经办人员初审通过后,将业务推送到科室负责人进行复审,审核通过推送至分管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 4、支付:审核通过后,汇总当月申领失业金人员形成汇总报,待上会通过后,通过系统社银直连予以发放。 (二)失业补助金申领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通过微信、支付宝、掌上12333等关联“社保卡”功能的手机APP进行网上申报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持本人有效内身份证、社保卡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2、受理审核:经办人员对申领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准予办理,并根据实际缴费核定待遇期限,并根据失业日期及缴费年限确定失业补助金价格补贴,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 3、审核复审:经办人员初审通过后,将业务推送到科室负责人进行复审,审核通过推送至分管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 4、支付:审核通过后,汇总申领失业补助金人员形成汇总报,待上会通过后,通过系统社银直连予以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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