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rlzyhshbz/2021-0000188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
成文日期 | 2021-07-13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业务流程 |
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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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工作:参保单位提交组织部盖章的退休人员工资核定表及退休审批表,社保综合科审核相关材料,符合领取退休待遇的在系统办理职业年金虚转实,待职业年金到账后在系统核定退休待遇,并打印待遇核定表。同时,将单位上报的退休去世人员名单与系统的殡葬数据相比对,在系统做待遇暂停或待遇终止处理。 2、系统操作:在系统选择按代发机构养老待遇拨付,打印汇总拨付表,退出后选择按代发机构养老待遇拨付(按社银直联省标准),操作完成后转到科长和财务审核,审核无误后转到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业务通知银行,等待银行发放。 3、审批签字:经办和审核人员在审核无误的汇总拨付表上签字后,上会申请拨付养老待遇。领导签字后将汇总拨付表及发放明细交由财务,由财务负责向财政局申请养老基金。待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银行账户后,银行将账户资金与之前收到的业务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予以发放。发放信息回盘给财务,同时社保系统显示业务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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