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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qrlzyhshbz/2020-0000004 发布机构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0-11-08
成文日期 2020-11-0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变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变更

办事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变更

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变更

办理机构

各镇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地点

各镇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

各镇街居(农)保处电话: 罗西街道“8511501        

马厂湖镇:8526677”

提交申请时间

随交随办

办理对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

办理期限

一个月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发放证件或证明

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证》

法律效力

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权利和义务

权利:1.提出申请 2.自主选择缴费档次3.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义务:1.向经办机构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所需材料2.按政策要求及时缴纳保费3.参保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申请条件

申请参保登记的条件: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2.具有临沂高新区户籍

3.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

申请文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申请所需材料

参保登记: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变更登记:本人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服务站提出变更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村(居)协办员审核后逐级上报至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办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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