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sj/2020-0000104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园区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
成文日期 | 2020-05-26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开展建筑领域第二季度第三方辅助安全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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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建筑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市政府第二季度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第三方评价工作,决定在全区建筑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建筑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二、检查重点 突出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临边防护、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加强对基坑工程的管理。深基坑工程必须按照有关要求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方案进行实施,需进行第三方监测的要及时委托监测。对重点部位、环节要进行重点检查、监控,同时做好强降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后的复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严查模板支撑体系与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的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要进行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拆除管理过程中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操作人员资格、安全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及安装完成后的使用登记备案等环节。 (3)坚持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加强对现场配电室、电箱及开关箱的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立即更换;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雪措施;检查各类临时用电线路有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4)强化起重机械管理。重点做好塔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尤其做好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防大风、防倾覆、防坠落能力,保证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性能。检查各项目起重机械租赁公司定期维保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升降节、附着等,必须由专业资质队伍依照编制的安拆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监理应实施旁站监理,严禁无拆装资质的队伍从事拆装作业。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告知、验收和使用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禁物料提升机载人,禁止施工电梯、高处作业吊篮人货混载、超载和超员运行。 三、检查时间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等进行自检,并填写《高新区建设领域安全检查汇总表》(附件),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各项目部要将《高新区建设领域安全检查汇总表》于2020年5月31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区建设局509室,原始资料放到项目部进行备查。 (二)专项检查阶段(6月1日开始)。区建设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项目部进行现场检查并打分。现场检查分为初查和复查两个阶段,总分为百分制。初查主要对现场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临时用等进行检查,检查得分折合为70%;复查主要是对现场初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得分折合为30%。其中限时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将不再予以介入监督、不予办理任何建设手续。 四、总结通报和处罚 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将汇总表按时间节点上报区建设局。本次检查结束后,建设局将对各项目最后得分进行合计分数,并对全区建筑工地得分情况进行区内排名。 (一)对排名后三名的项目,将对施工单位建造师、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通报批评,并抄送市住建局及用人单位;对排名前三名的项目,抄送市住建局及用人单位,并列入评优树先优先考察单位。 (二)对连续两次专项检查排名后三名的项目,将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移交处罚并诚信扣分,评优树先实行一票否决,暂停其六个月在高新区承揽新工程。 附件:高新区建设领域安全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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