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syfzj/2019-000025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12-03 |
成文日期 | 2019-12-03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综合监督处监管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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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健康相关场所卫生许可管理及资料审核、现场验收和证件发放;审查发放相关场所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负责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承办注册医疗机构设置、登记、变更、校验、注销等许可项目的资料初审和现场审查;负责采供血机构依法执业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监督检查;负责对医疗广告的监测、监督;负责与职能相关违法案件的线索调查、移送; 3、负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单位的现场审查、验收及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负责监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单位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负责相关违法案件的线索调查、移送; 4、承担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注册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与职能相关违法案件的线索调查、移送; 5、负责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学校、托幼机构相关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与职能相关违法案件的线索调查、移送; 6、负责卫生监督员协管员的管理;负责法定权限内的执法解释工作;负责社会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和回复;负责卫生监督统计报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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