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dzbgs/2019-000083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本级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2-28 |
成文日期 | 2019-02-28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区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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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区因低速电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我区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2月28日,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临沂高新区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高管办发〔2019〕8号),建立了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 一、制定《方案》目的和意义。 解决低速电动车突出问题,严禁销售不符合要求的低速电动车产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载客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的四轮和三轮低速电动车,维护市场秩序。 二、明确了目标任务及处理范围。 按照全面推进与分类实施相结合原则,对借用《公告》或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许可名义生产的企业,停止生产销售违规产品;无营业执照和任何车辆生产资质的,依法取缔查封。严厉打击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生产经营无序、车辆无牌上路、驾驶人无证驾驶行为。 三、《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理、扎实推进,明确职责、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确保治理工作稳步实施。托清全区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底数,建立台账,分类治理,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逐步解决违规生产低速电动车突出问题。 四、明确了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成立了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经济贸易局。工作专班下设交通秩序整治、生产规范指导、市场质量监管三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交警大队、经济贸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全面推进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工作专班和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明确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专项工作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区专班定期调度,对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要及时上报研究,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月上报区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区专班定期加强跟踪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低速电动车突出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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