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swj/2021-000001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税务局 |
公开目录 | 意见征集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工业项目用地带设计方案出让实施办法(试行)》草案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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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开展“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项目突破年”双年行动和“横向扫擂台、纵向抓攻坚”活动,推动实施工业用地审批流程再造,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工业用地审批、服务、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投资环境,提高我区工业项目质量和水平,推动工业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促进工业项目加速落地建成。 二、出台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市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有关规定:根据《山东省“标准地”改革规划方案(试行)》(鲁自然资字[2020]103号)、《临沂市“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38号);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在充分吸收其他县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于2021年3月28日正式印发《工业项目用地带设计方案出让实施办法(试行)》(临高管办发[2021] 号)。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化原则。通过政府事前制定发布标准,企业对标竞价,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新型招商模式和更好的营商环境,着力破除传统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中的体制性障碍。 2、坚持亩产论英雄。明确企业投资项目亩均税收等“硬约束”控制指标,以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坚持改革提速度。通过事先明确承诺事项清单和内容,实施“承诺制”,减少项目开工审批环节,最大限度提高建设速度和效率。 4、坚持全过程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土地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建立企业承诺信用评价管理机制,加强对失信主体惩戒力度。 四、主要工作目标 2021年3月28日起,全区新上工业类、仓储类用地符合标准的地块全面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带设计方案出让”方式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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