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hengfawei/2019-000003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政法委 |
公开目录 | 事项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9-01-07 |
成文日期 | 2019-01-07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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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保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结合高新区实际,公开重大决策事项范围: (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以管委会名义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 (三)编制各类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 (四)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 (五)研究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六)制定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房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七)确定和调整区级管理权限内重要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及省、市授权管委会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八)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 (九)制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措施; (十)其他需由管委会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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