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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hsyfzj/2019-0000268 发布机构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就业创业 发布日期 2019-12-30
成文日期 2019-12-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

项目

项目内容

办事名称

职业技能培训

办理机构

临沂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办理地点

临沂高新区龙湖路和科技大道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6603

咨询电话

05397958866

提交申请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失业人员每月15号集中办理

办理对象

具有临沂市户籍且有培训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
.城镇失业人员;
2
.农村转移劳动力;
3
.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
4
.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 “两后生” ) ;
5
.退役军人;
6
.残疾人。

办理期限

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发放证件或证明

考试合格者发放相等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效力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
提出申请的权利
2.
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
证明申请人本人符合免费培训的义务
2.
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的义务,并须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配合培训机构培训等工作的义务

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过失业。

申请文书

《临沂市直失业人员培训意向报名登记表》

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就业创业登记证》;
4
.学历证书;
5
2寸照片4张;
6
.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证》。

办理程序

1.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人力资源科或定点培训机构报名;
2
.领取并填写《临沂高新区职业培训报名登记表》或《临沂高新区失业人员培训意向报名登记表》;
3
.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到定点培训机构编班参加培训。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办理程序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创业登记证,每月15日到区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失业保险窗口填写《临沂高新区失业人员培训意向报名登记表》,根据所报专业工种,由相关培训机构通知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办事依据

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3号);

2. 《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4号);

3.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4号);

4. 《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临人社字〔2019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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