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 智能问答
索引号 shsyfzj/2019-0000199 发布机构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就业创业 发布日期 2019-12-18
成文日期 2019-12-1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创业培训报名条件及程序
创业培训报名条件及程序

项目

项目内容

办事名称

创业培训咨询服务

办理机构

社会事业发展局

办理地点

临沂高新区龙湖路和科技大道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6楼603室

咨询电话

0539-7958866

办理对象

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有创业愿望和一定的创业能力的,经审核合格后均可参加创业培训。

办理期限

当场受理,指导参加创业培训

发放证件或证明

对考试合格者发放《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
2.参加创业培训的权利。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配合培训机构培训等工作的义务。

申请条件

符合办理对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培训

办理程序

1.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报名;

2..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培训机构通知申请人员参加培训。

办事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3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4号);
3.《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4号);
4.《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