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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hsyfzj/2019-0000162 发布机构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9-11
成文日期 2019-09-1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高新区关于落实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通知
临沂高新区关于落实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通知

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发挥家政服务业吸纳和带动就业作用,根据《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文件有规定,现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1.机构范围。在高新区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并与年龄在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符合条件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2.投保公司。保险公司系在临沂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保险公司法人资格。非临沂市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须在临沂辖区设立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且须具有经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资格,具备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核准文件。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家政服务机构与16-60周岁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意外伤害保险一年为一个保险期,在同一个保险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对于从业人员在投保期限内变更到新的家政服务机构,原保险依然有效。

(三)申请材料

1、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2、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

3、首次申报补贴的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

(四)受理时间

每月15号前受理,符合条件人员请根据时间要求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政务服务中心6楼603室社会事业发展局人力资源科

咨询电话:0539-7958866

                                                           临沂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19年9月10日

 
附件【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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