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hfj/2018-0000035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规划分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 | 2018-12-10 |
成文日期 | 2018-12-10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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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审批流程。一是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相关审批事项归入相应阶段。二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分类细化审批流程,确定审批阶段和审批事项。三是推行并联审批,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二)精简审批环节。采取“减、放、并、转、调”等措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并则并、能转则转、能调则调。一是“减”,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比如,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二是“放”,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扩大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范围,并确保下级机关接得住、管得好。三是“并”,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应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如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四是“转”,审批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解决的事项,转变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由政府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并监督申请人切实履行承诺。五是“调”,完善相应制度设计,让审批时序更加符合工作实际。如将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等。 (三)完善审批体系。完善审批体系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主要包括“五个一”,即“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一是“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二是“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所有审批都在一个系统上实施。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对地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三是“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和管理。四是“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每一个审批阶段用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请材料完成多项审批。五是“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工作规程和协调督查机制等,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 四、改革的同时如何加强监管 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要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 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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