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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qdzbgs/2021-0000195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目录 临高管办发 发布日期 2021-07-30
成文日期 2021-07-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高管办发〔2021〕4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等法规政策,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结合我区实际,管委会决定建立临沂高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会议精神和指示。

(二)引导并支持校外培训事业健康发展,协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重大事项;研究制定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在审批登记备案、受理投诉建议、查处违法案件等环节形成联动机制,持续规范有效管理校外培训行为。

(三)各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

(四)根据工作需要,由牵头部门协调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在学科类培训中有不良行为、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超前超纲教学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组织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事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培训消费,促进校外培训事业优胜劣汰,良性发展。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党工委宣传统战部、园区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教育工作办公室、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公安分局、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以及马厂湖镇、罗西街道组成,区教育工作办公室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党工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崔荣军担任总召集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徐景品和区教育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另行报区管委会批准。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工作机制

(一)全体成员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全体成员参加。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重要决策。

(二)专题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主持召开,各相关成员参加,专题研究涉及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重要问题。

(三)联合执法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四)日常执法机制。校外培训机构日常违法行为,实行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归口受理和分派、各职能部门督查落实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力量,积极参与规范治理工作。

(五)执法函告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法对校外培训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的,需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结果函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一)党工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围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科学舆论宣传,争取各方支持,为治理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园区建设办公室: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消防手续办理;负责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校外培训机构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管。

(三)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食品条件保障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对发布虚假广告或未经备案的招生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查处;对收费项目和标准未按照规定公开,不按规定退费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餐饮服务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无照经营、超出范围经营等行为进行查处,对相关部门移交的未经许可登记、擅自变更登记事项、违规使用学校名称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依法依规审批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及时推送相关审批信息。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对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行为、职业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活动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劳动用工行为进行查处。

(六)教育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教育培训市场投诉举报或巡查发现线索的归口受理、分派,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

(七)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超范围经营、设立分支机构、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规使用学校名称等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予以查处;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卫生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八)公安分局:负责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办学机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税务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税收征收工作,依法查处偷税漏税行为。

(十)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的检查、指导,依法查处消防违规违法行为。

(十一)马厂湖镇、罗西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组织辖区内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区(村)开展校外培训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工作,对非法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有严重安全隐患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并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对其实施联合执法行动;对存在一般安全问题或其他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没有按时整改的,报联席会议办公室,配合落实负面清单积分管理。协助完成对新办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审核工作。协助完成校外培训机构的年检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临沂高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附件

临沂高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

成 员 名 单

总召集人:崔荣军 党工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召 集 人:徐景品 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董西尚 党工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

教育工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唐桂忠 党工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郑洪亮 园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闫文国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超 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伟林 党工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人才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伟之 教育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邱付华 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杨登峰 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治安巡防大队大队长

姚东飞 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长涛 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王宗超 马厂湖镇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郑国彬 罗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工作办公室,王伟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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