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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iaoyuju/2022-0000220 发布机构 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8-13
成文日期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圣陶高级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临沂圣陶高级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全体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强化学生的保护意识,现对学生宿舍安全管作如下规定:

1.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或财物,防止丢失,凡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宿舍楼,违规者后果自负;携带物品进出宿舍,要主动接受宿管员的检查。

2.必备的钱财物品要放在柜内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其它地方。

3.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将家长、亲戚朋友、陌生人带入宿舍楼,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宿舍管理老师批准,由教师带进入。

5.学生在宿舍内不准喧哗滋事;就寝时间不得串楼层、串宿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

6.严禁使用电源充电,不得将接线板、充电器、手提充电灯等电器带人宿舍楼。严禁使用任何电器。

7.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打火机、火柴、蜡烛等易燃物品带人宿舍楼;不得使用蜡烛照明;不得点燃蚊香等物,禁止在宿舍内点明火焚烧纸张等易燃物。

8.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内、楼梯口扔垃圾,;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扔杂物,以免出现砸伤事故;

9.严禁将管制刀具、哑铃、拉力器、双节棍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带人宿舍楼。

10.严禁在宿舍尤其是在床铺上逗闹,以免发生摔磕碰伤。

11.对保温瓶妥善放置,以免出现烫伤事故。

12.遇到早操、课间操等人员集中或突发事故,不得推搡、拥挤,避免踩踏事故。

13.学生自身要经常检查床板、床铺护栏等处,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由班主任走钉钉请假程序上报到总务处有关人修理。

14.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减学分、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赔偿损失,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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