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syfzj/2021-000011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补贴发放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
成文日期 | 2021-09-18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发放高新区香樟园老年公寓运营奖补省级资金的公示 |
关于发放高新区香樟园老年公寓运营奖补省级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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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21〕21号)要求,对符合补助范围和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进行奖补,按照每人每年2400元、360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200元、30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星级1-5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0.8倍、0.9倍、1倍、1.1倍、1.2倍差异化补助。 高新区香樟园老年公寓为市评定的4星级养老机构,经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对申领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领条件,本次拟发放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省级养老机构运营奖补资金324802.5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请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9日至2021年9月24日。 投诉电话:0539-7118087;电子邮箱:lygxqmzj@163.com
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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