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syfzj/2020-000028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惠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0-08-16 |
成文日期 | 2020-08-16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印发《高新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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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民政办,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高新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20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高新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增强各镇街应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困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应急组织 1、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镇街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工作。 2、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以村居为单位成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本村居管辖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急处置工作。 二、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村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第一时间向镇街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村应急处置小组要求着“先控制、后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协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离开危险地区,迅速转移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各镇街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件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3、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等问题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村居要第一时间向镇街民政办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镇街民政办工作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并向区民政部门报告。村居应急处置小组要负责转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时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 2、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村居要第一时间向镇街民政办报告,按应急管理部门规定及时报灾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安排处置小组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中核实灾情、转移受灾人员。镇街民政部门要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向区民政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3、其他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将伤者送到医院诊治。 (2)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及时向管辖镇街、区民政部门报告。 (4)通知受伤害者亲属,妥善处理事故。 (5)迅速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并做好有关记录和回报材料。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各村居要安排工作人员定期走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居住条件、饮食状况等实际情况,做好火灾等安全隐患排查,尽量从源头上阻止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五、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
附件【临高社发〔2020〕26号高新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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