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dzbgs/2022-0000118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本级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高新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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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一)制定背景 我区现行拆迁是参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进行补偿,自2017年12月份一直沿用到2021年年底。在此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均不同程度上涨,现行补偿标准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因此合理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对于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征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律依据 该文件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105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等文件制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完善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机制。各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市政府制定,报省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并适时作出调整,至少5年调整一次。 二、目标任务 合理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征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政策要点 《高新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并参照周边县区新补偿标准制定,共计54个大项、163个小项。 (二)重要措施 区财政金融办公室、区园区建设办公室、区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办公室、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和评估公司协作配合,通过收集资料、市场调查、镇街及区直部门征求意见、专家座谈、现场调研等工作流程,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经区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四、涉及范围 适用对象和范围:高新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 五、执行标准 (一)执行口径:对该标准实施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复,且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该标准执行。 (二)文件有效期: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省市级政策变化时候再作调整。 六、其他 与临沂市补偿标准差异:临沂市补偿标准共有24个大项、95个小项;我区补偿标准共有54个大项、163个小项。 1.房屋类:对多层房屋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细化,一层1260元/平方米;二层1200元/平方米;自基础至顶一体建设完成的三层及以上800元/平方米,后期加盖的三层及以上700元/平方米。 2.树木类:除乔木外,新增松柏树、银杏2项。根据胸径大小,松柏树补偿标准分为4小项;银杏补偿标准分为8小项。 3.新增绿化带补偿项目。根据绿植高度,补偿标准分为2项。 4.新增绿化种植草坪补偿项目。 5.新增绿化球补偿项目。根据冠径大小,补偿标准分为3项。 6.新增烟囱和金属烟囱补偿项目。根据烟囱高度,补偿标准分为4项。 7.新增变压器补偿项目。根据功率大小,补偿标准分为9项。 8.新增锅炉补偿项目。根据容量大小,补偿标准分为7项。 9.新增地磅补偿项目。根据称重量,补偿标准分为2项。 10.新增空调补偿项目。根据分体式和窗式区分,补偿标准分为2项。 11.新增暖气片、热水器、太阳能、浴盆、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补偿项目。 12.新增室外楼梯补偿项目。根据砼梯和钢梯区分,补偿标准分为2项。 13.新增燃气补偿项目。根据机械表和卡式表区分,补偿标准分为2项。 14.新增电表补偿项目。根据照明表和动力表区分,补偿标准分为2项。 15.新增土、沙、石物料堆搬运补偿项目。 16.新增独立门楼补偿项目。根据门楼宽度,补偿标准分为2项。 17.新增大门补偿项目。根据铁皮(铁栅栏)和电动伸缩式区分,补偿标准分为2项。 18.新增油罐、沼气、水塔、压力罐(2米以上)、监控、预制拼装房、箱式移动房补偿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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