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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qdzbgs/2021-0000198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目录 本级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3-27
成文日期 2021-03-2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一、评价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鲁政教督委办〔2020〕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20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鲁政教督函(2020)2号)。

二、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部分学校(幼儿园),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部分学校(幼儿园)。

三、评价内容

2019年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教育保障情况;师资队伍建设及待遇落实情况;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情况;2019年市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2020年上半年教育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四、评价程序

(一)县区自查自评(5月下旬至6月上旬)

县区按照《评价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填写《2020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级自评表》(以下简称《县区自评表》),并按照《评价细则》中“计分办法”的顺序形成自评报告,县区自评表和自评报告均须加盖政府印章。

(二)汇总上报材料(6月19日前)

1.汇总自评材料。县区依据《评价细则》中的“计分办法”顺序和相关要求,汇总整理对应的文件资料、统计表格和评价要点情况简述等佐证材料。

2.报送自评材料。各县区将自评报告、《县区自评表》纸质版(均加盖政府印章)各一式7份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3.上传自评材料。县区将自评报告、《县区自评表》和县区须提供的与各评价要点“计分办法”对应的佐证材料、各类统计表、说明报告(均为PDF格式)等佐证材料,按要求上传至市网上评估系统。

(三)网上审核(6月20日-26月)

2020年市级评价工作以网上审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审核评价以县区上传的各类材料为主要依据,结合市有关平台数据资料等情况,组织对县区自评情况进行网上全面审核。因佐证材料不全、不实等因素影响评价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全面实地核查(6月28日-7月4日)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核查专家组对12个县区、高新区进行全面实地核查验证。

1.核查组分工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从全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中选聘10名省督学、教育督导员组成市级核查专家团队,分2个核查组(每组5人)开展工作。

(1)综合核查组:主要负责核查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与学校幼儿园安全等指标的资料核查与验证。

(2)经费核查组:主要负责有关教育经费指标的资料核查与验证。

(3)师资队伍组:主要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资料核查与实地核查。

(4)基础教育组:主要负责基础教育方面的资料核查与实地核查。

(5)职教幼教组:主要负责职教幼教方面的资料核查与实地核查。

2.核查方式

市核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方式,验证自评相关情况,详实填写《实地核查纪实表》。依据《评价细则》和核查纪实,确定各区县各项指标实地核查得分及核查结论。

3.核查日程

实地核查时间为6月28日-7月4日,除高新区半天外,其余12个县区每个县区一天,各县区所在组别及组内日程于6月19日由各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现场抽签确定。

4.核查样本单位抽取

核查镇、学校(含幼儿园)名单由核查组根据核查需要提前确定或现场抽取;抽取的县区直属学校(幼儿园)、镇(街道)及其学校幼儿园数量,根据核查需要抽取;县区直属学校从初中、小学、中职、特教学校、公办幼儿园抽取(最多各1所);每个县区抽取1个镇(街),分别抽取初中、中心小学、农村小学、镇中心幼儿园(最多各1所)。

(五)印发反馈意见(7月中旬)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综合县区自查自评、网上审核和实地核查等情况,汇总形成反馈意见向各县区政府书面反馈。

(六)问题限期整改(7月下旬-9月下旬)

各县区根据书面反馈意见,制定有效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于9月20日前报送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七)确定评价结果(10月中旬)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县区自查自评、网上审核评价、实地核查验证及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结合满意度调查(全市统一安排)结果,计算各县区评价最终得分,并确定评价等级。

(八)发布评价报告(11月)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综合上述工作,形成全市2020年对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报告,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规定时间认真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自查自评工作。县区自评报告及提供的各种材料、数据均应实事求是、客观严谨、全面充分,严禁任何形式的材料和数据造假,对查证不实的材料和数据,视情扣分直至作降低等次认定处理,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高新区教育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7日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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