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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qdzbgs/2020-0000156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目录 本级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9-21
成文日期 2020-09-2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20]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实施意见。

《意见》旨在建立高新区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其中“四个最严”要求是指“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意见》共分为建立党政同责责任体系、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强组织保障六部分。

《意见》明确建立党政同责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项清单,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实行齐抓共管等。

《意见》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过程控制、建立追溯体系,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意见》明确要推进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将食品安全纳入重点研发计划,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促进食品安全成果转化、推广及应用。

《意见》强调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意见》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治理“餐桌污染”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力争到2022年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意见》要求加强督察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强化履职评议,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奖惩,做好组织保障。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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