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dzbgs/2019-0000828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本级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9-17 |
成文日期 | 2019-09-17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关于建立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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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做好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是完成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的重要一环,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大局,当前我区已经对全区农村贫困群众住房进行了全面排查、修缮或改造。根据《山东省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鲁建村字〔2019〕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解决危房隐患动态产生的问题,特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二、实施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上级脱贫攻坚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现行扶贫标准,把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之一,全面排查、切实解决影响我区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突出问题,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今年全面实现我区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管理。坚持精准扶贫原则,在对象认定、危房鉴定、信息公开、施工检查、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和农户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中进一步加强精准管理,确保改造对象精准、工作措施精准、档案齐全规范。 (二)坚持现行标准。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既不降低现行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也不擅自拔高建设标准,防止出现拆迁旧房建超面积大房、好房现象,禁止在住房修缮改造中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三)坚持突出重点。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住房修缮改造,结合建设“周转房”、子女赡养等方式,实现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坚持政策连续。坚持帮助贫困群众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原则,引导农户建设既符合经济条件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继续执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探索建立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四、实施范围 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住房修缮改造,结合建设“周转房”、子女赡养等方式,实现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对非贫困群众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书面通知群众,要求群众及时修缮或改造住房。 五、重点工作 (一)实施动态监测。乡镇街道要组织村居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农村地区全部住房安全排查,以4类重点对象为重点。及时将新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贫困群众住房纳入修缮改造范围,建立修缮改造台账,做到新增一户、保障一户,确保当年完成新增危房的修缮或改造。对非贫困群众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书面通知群众,要求群众及时修缮或改造住房。 (二)坚持分类施策。乡镇街道特别要在雨季汛期和冬季风雪天气来临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修缮改造工作。以农户自建为主,对有修缮改造意愿的,确保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对确无改造意愿的,通过集中安置一批、子女赡养一批、租赁安置一批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 (三)加强指导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对象的上门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农户提交申请材料的难度。加大资金支持,对有改造意愿、资金筹措确实困难的,财政资金可以先行补贴。乡镇街道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协调施工方采取垫资建设等方式帮助无启动资金的特困户改造危房。 (四)加大资金支持。今年拨付镇街用于贫困户住房保障的区级资金,剩余部分继续统筹用于后续的动态长效保障。乡镇街道根据动态监测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配套资金,用于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对贫困群众住房修缮改造的补贴标准,修缮加固户补助不低于0.8万元(实际费用不足0.8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补助),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1.8万元。各镇街一定要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保存好资金使用的相关材料。 (五)完善档案管理。规范农村住房修缮改造台账销号管理,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加强农村危房档案管理,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做到档案齐全、规范、有效。乡镇街道是农村住房修缮改造台账和农村档案制作的责任主体,要完善纸质档案,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住房安全保障作为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之一,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战质量。乡镇街道要按照尽锐出战要求,履职尽责,合力攻坚,加快补齐短板,全面解决住房安全保障突出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地方主体原则,以镇街为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设、扶贫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协作力度,严格规范对象认定;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资金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格、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各方面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推进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四)强化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自觉把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作风建设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增强为民感情,倾听群众呼声,切实把群众的实际问题解决好,形成贯穿全过程的常态化作风问题治理工作机制,为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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