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y/2021-000001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法院 |
| 公开目录 | 上级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
| 成文日期 | 2021-10-09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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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钱快、低风险、高回报? 还有这样的好事? 小心是陷阱! 下面通过一个高新区法院审理的案例 一起来了解下非法集资 被告人王某曾担任某银行信贷员,2018年5月至9月,王某伙同其女儿在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依托融某财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所在地设立代办点,以存款年息6%为诱饵,利用口口相传的方式向多个社区的居民非法吸收存款,并将吸收的存款汇入该公司指定账户,从中获取好处费。2018年9月,该公司资金链断裂,不能正常兑付。而后,被告人王某为稳住存款户并继续获取好处费,仍不断对外吸收存款,在以新还旧的同时又将存款投资到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某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经审计,王某共计向172人吸收存款21 526 580元(含转存金额8 302 690元),其中已支付本息3 988 504元,尚有9 522 230元未兑付。 本案涉案数额巨大,被害人众多,且多为农村老年人。这些人多次到法院了解办案情况,非常着急。有的已经七、八十多岁,把养老金都投进去了,正常养老都成了问题;有的把本该给孩子买房子的钱投进去了,买不了房子,孩子结婚成了问题;还有的因被骗,气急攻心生病了,急需钱看病、吃药,等等,非常可怜。 但是经调查,本案的涉案钱款主要掌握在某财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公司手中,然而上述公司已被立案侦查,根本追查不到。被告人退赔能力又有限,很难拿回投资。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条例》明确 因参与非法集资收到的损失 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请保存证据, 拨打举报电话110、3380714。 如何擦亮眼睛正确识别 非法集资、 防范非法集资呢? 不妨,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
非法性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利诱性 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社会性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 四看 ·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 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 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 三思 ·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 等一夜 ·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这些防范技巧都get到了吗? 关键一句要切记: 天上不会掉馅饼, 一夜暴富是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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