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zb/2020-0000044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
| 公开目录 | 上级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
| 成文日期 | 2020-05-27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系列图解7党内民主和监督 |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系列图解7党内民主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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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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