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hengfawei/2019-000003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政法委 |
公开目录 | 优化服务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成文日期 | 2019-12-23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公布取消、保留区级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
关于公布取消、保留区级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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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放管服”改革精神,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根据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本级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高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经梳理,形成取消、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单位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时,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证明事项的有关规定,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已取消的证明事项材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不得擅自增设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证明材料。 附件:1、取消的区级证明事项清单统计表 2、保留的区级证明事项清单统计表
高新区司法局 2019年8月26日
附件1 取消的区级证明事项清单统计表
附件2 保留的区级证明事项清单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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