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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zb/2019-0000258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公开目录 优化服务 发布日期 2019-12-12
成文日期 2019-12-1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区级人才科技政策——“高新乡土艺术人才”评选操作细则
区级人才科技政策——“高新乡土艺术人才”评选操作细则

一、政策内容

高新区“乡土艺术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对入选者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为全区范围内长期从事文化艺术活动的农村民间艺术人才。被评为“临沂市乡村之星”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高新区民间文化艺术重点门类划分:

1、传统音乐类:民歌、舞蹈音乐、曲艺音乐等;

2、民间戏曲类:地方戏剧、说书、唱曲、杂艺等;

3、传统舞蹈类: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舞蹈等;

4、传统美术类:绘画、书法、泥塑、剪纸等;

5、民间文学类:民间传说、民间故事、谚语等。

三、所需材料

1、推荐报告2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公示情况、推荐意见及排序);

2、《高新区乡土艺术人才申报表》;

3、《高新区乡土艺术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5、申报人员近三年来表演、创作作品及作品真实性承诺书1份;

6、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申报。由乡镇进行推荐申报,确定推荐人选须在高新区官方网站或公示栏进行公示。参评人员须填写《高新区乡土艺术人才申报表》,报送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及反映申报人文化艺术水平的文艺作品、影像资料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2、评审。组建评审委员会,通过专家评议、作品展览展示等方式组织评选,产生候选人。

3、考察。由区党工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对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身份信息、受表彰奖励情况、工作业绩等逐项考察核实,确定乡土艺术人才人选,并进行公示。

4、发文。人选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管委会批准发文公布。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根据当年度文件的相关要求确定。

六、责任部门

区党工委宣传部文化局,联系电话:71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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