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 智能问答
索引号 zzb/2019-0000255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公开目录 优化服务 发布日期 2019-12-09
成文日期 2019-12-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区级人才科技政策——“高新金融之星”选拔操作细则
区级人才科技政策——“高新金融之星”选拔操作细则

一、政策内容

高新区“金融之星”每两年评选一次,对入选者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临沂高新区各类金融机构业务一线或中后台运营、科技等部门从事具体业务操作类岗位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突出业绩贡献,在本领域发挥较大影响带动作用、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经选拔认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临沂高新区“金融之星”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2、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功底和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工作业绩突出,熟练掌握与本职岗位相关的各项业务操作技能和操作流程,岗位技能水平在本金融机构乃至全省、全国金融系统中处于领先地位。

3、在市级及以上金融系统举办的各类业务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市级以上技能类奖励表彰的,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4、对本职岗位相关的各项业务操作技能、操作流程等进行优化创新,并在本金融机构、本地区、全省或全国金融系统得到推广的,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5、对获得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风险管理师(FRM)、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金融理财师(CFP)、精算师等国际通行的金融职业资格认证的,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6、为促进优秀人才引进,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从海外、省外引进的专业技能人才,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7、所任职金融机构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在我区纳税总额均在50万元以上,能够有效助力当地实体经济发展,并得到省市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三、所需材料

1、《临沂高新区“金融之星”申报表》;

2、临沂高新区“金融之星”推荐工作报告,15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内容必须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公示情况、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获奖情况、主要创新成果以及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工作单位需审核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临沂高新区“金融之星”申报人选推荐汇总表》;

5、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人突出业绩、先进技能水平、业内较大影响力的佐证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临沂高新区“金融之星”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部署申报。根据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发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

2、组织推荐。受理申报后,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审,形成推荐人选。

3、资格审查。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

4、评审遴选。组织评审,提出临沂高新区“金融之星”建议人选名单。

5、考察公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考察。

6、颁发证书。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的,提交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研究通过后报管委会批准发文公布。

五、申报时间

具体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六、责任部门

区财政局,联系电话:7109059。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