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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tfj/2024-0000019 发布机构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05
成文日期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临征公告G〔2023〕9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临征公告G〔2023〕9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临征公告G20239

 

2023126日,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第29批次建设用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第2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798号)批准征收土地9.0291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1范围: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位于罗西街道东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

地块2范围: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潘庄社区,位于罗西街道东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潘庄社区、沙埠庄社区。

地块3范围: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朱隆新村(苑庄村),位于罗西街道东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朱隆新村(苑庄村)。

地块4范围: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朱隆新村(苑庄村)满沟屯村,位于罗西街道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满沟屯村、朱隆新村(苑庄村)。

地块5范围: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位于罗西街道东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

三、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办公室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至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银行账户。

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批复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及其他建筑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

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张贴满10个工作日后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久胜 ,联系电话:0539-7109517

 

附件: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第29批次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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