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tfj/2023-000005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9-04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临罗征预公告〔20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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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农村宅基地,西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农村宅基地,南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农村宅基地,北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公园与绿地、朱隆新村(苑庄村)其他草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朱隆新村(苑庄村)。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朱隆新村(苑庄村)科教文卫用地,西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农村宅基地,南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农村宅基地,北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公园与绿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朱隆新村(苑庄村)。 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后崔庄社区其他林地,西至潘庄社区旱地,南至潘庄社区其他林地、后崔庄社区其他林地,北至潘庄社区旱地、潘庄社区其他林地、潘庄社区农村宅基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潘庄社区、后崔庄社区。 地块4:四至范围东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工业用地,西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工业用地,南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工业用地,北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朱隆新村(苑庄村)。 地块5:四至范围东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工业用地,西至朱隆新村(苑庄村)水浇地、朱隆新村(苑庄村)乔木林地,南至朱隆新村(苑庄村)水浇地,北至朱隆新村(苑庄村)乔木林地、朱隆新村(苑庄村)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朱隆新村(苑庄村)。 地块6:四至范围东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工业用地,西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工业用地,南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工业用地,北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朱隆新村(苑庄村)。 地块7:四至范围东至朱隆新村(苑庄村)河流水面,西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工业用地、朱隆新村(苑庄村)水浇地、朱隆新村(苑庄村)乔木林地、朱隆新村(苑庄村)其他林地、满沟屯村旱地、满沟屯村其他林地,南至满沟屯村河流水面,北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满沟屯村、朱隆新村(苑庄村)。 地块8:四至范围东至潘庄社区农村宅基地、潘庄社区其他林地,西至沙埠庄社区旱地,南至潘庄社区工业用地、潘庄社区其他林地、潘庄社区旱地、沙埠庄社区旱地、沙埠庄社区其他林地,北至潘庄社区旱地、潘庄社区其他林地、潘庄社区农村宅基地、沙埠庄社区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潘庄社区、沙埠庄社区。 地块9:四至范围东至朱隆新村(苑庄村)其他林地,西至满沟屯村其他林地、满沟屯村其他林地,南至满沟屯村旱地、满沟屯村其他林地,北至满沟屯村旱地、朱隆新村(苑庄村)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满沟屯村、朱隆新村(苑庄村)。 地块10:四至范围东至满沟屯村其他林地,西至满沟屯村旱地、满沟屯村其他林地,南至满沟屯村旱地,北至满沟屯村乔木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满沟屯村。 地块11:四至范围东至沙埠庄社区旱地,西至沙埠庄社区乔木林地,南至沙埠庄社区旱地、北至沙埠庄社区乔木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 地块12:四至范围东至满沟屯村水浇地,西至满沟屯村水浇地,南至满沟屯村水浇地,北至满沟屯村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满沟屯村。 地块13:四至范围东至满沟屯村,西至满沟屯村农村宅基地、满沟屯村水浇地、满沟屯村其他林地、满沟屯村乔木林地,南至满沟屯村河流水面、满沟屯村其他林地,北至满沟屯村乔木林地、满沟屯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满沟屯村。 地块14:四至范围东至沙埠庄社区工业用地、沙埠庄社区乔木林地,西至沙埠庄社区旱地、沙埠庄社区其他草地、沙埠庄社区河流水面,南至满沟屯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北至沙埠庄社区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 地块15:四至范围东至沙埠庄社区工业用地,西至沙埠庄社区河流水面,南至沙埠庄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北至沙埠庄社区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 地块16:四至范围东至沙埠庄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西至沙埠庄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南至沙埠庄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北至沙埠庄社区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 地块17:四至范围东至满沟屯村乔木林地、满沟屯村其他林地,西至满沟屯村其他林地、满沟屯村农村宅基地,南至满沟屯村乔木林地,北至满沟屯村乔木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满沟屯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17拟用于龙腾科创公园建设,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以上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办公室、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罗西街道拟于2023年7月19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将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将现场调查结果如实记录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将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5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按照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8月1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久胜,联系电话:0539-7109517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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