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tfj/2022-000001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5-26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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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临征公告〔2022〕41号 2022年5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190号)批准征收我市罗庄区土地5.3237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1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总面积3.0239公顷(建设用地3.023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2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总面积0.7288公顷(建设用地0.7288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3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总面积1.1154公顷(建设用地1.1154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4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满沟屯村,总面积0.4556公顷。其中: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0.4527公顷(建设用地0.4527公顷),罗西街道满沟屯村0.0029公顷(建设用地0.002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土地征收费用及标准 1、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满沟屯村土地位于临沂市第Ⅱ级片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按照150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798.555万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0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0万元。 (二)安置方式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1、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798.555万元,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拨付到村(居)委会账户,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具体分配方案。 2、社会保障安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19.7833万元,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高新区社会和发展局会同当地镇政府、村(居)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190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钦鹏;联系电话:0539-8729133。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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