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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tfj/2019-0000027 发布机构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公开目录 征收土地 发布日期 2019-03-08
成文日期 2019-03-0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度拟征收土地公告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度拟征收土地公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临征公告〔20192

为提供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度建设用地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桥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桥村村庄,西至中桥村村庄、中桥村水浇地,南至中桥村水浇地、中桥村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北至中桥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桥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桥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桥村农村道路,西至中桥村有林地,南至中桥农村道路,北至中桥村有林地、中桥村坑塘水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桥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桥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中桥村河流水面、中桥村村庄,西至中桥村村庄,南至中桥其它草地,北至中桥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桥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桥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桥村村庄、中桥村其它草地,西至农村道路,南至中桥村庄,北至中桥村村庄、中桥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桥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西桥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西桥村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西至西桥村旱地,南至西桥村旱地、西桥村设施农用地,北至西桥村旱地、西桥村设施农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西桥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无梁殿、西桥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西桥村旱地、农村道路,西至无梁殿村旱地、西桥村旱地、农村道路,南至西桥村旱地、农村道路,北至无梁殿村旱地、西桥村旱地、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无梁殿、西桥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马厂湖社区建制镇、马厂湖社区旱地,西至马厂湖社区建制镇,南至马厂湖社区建制镇,北至马厂湖社区建制镇、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罗西街道西朱隆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西朱隆村村庄,西至西朱隆村村庄,南至西朱隆村村庄,北至西朱隆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西街道西朱隆村

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罗西街道西朱隆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西朱隆村村庄,西至西朱隆村村庄,南至西朱隆村村庄,北至西朱隆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西街道西朱隆村

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罗西街道东石埠社区。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东石埠社区裸地、东石埠社区村庄,西至东石埠社区村庄、东石埠社区其他林地、东石埠社区裸地,南至东石埠社区裸地,北至东石埠社区村庄、东石埠社区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西街道东石埠社区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罗西街道贾庄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贾庄采矿用地,西至贾庄旱地、贾庄其他林地,南至贾庄其他林地、贾庄采矿用地,北至贾庄采矿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西街道贾庄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西桥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西桥村旱地西桥村设施农用地,西至西桥村旱地,南至西桥村旱地、西桥村设施农用地,北至西桥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西桥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黄泥岗村、凤凰庄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凤凰庄村采矿用地,西至黄泥岗村旱地、凤凰庄村旱地,南至凤凰庄村旱地,北至黄泥岗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黄泥岗村、凤凰庄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凤凰庄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凤凰庄村旱地,西至凤凰庄村采矿用地,南至凤凰庄村旱地,北至凤凰庄村采矿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凤凰庄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15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黄泥岗村、凤凰庄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凤凰庄村旱地,西至黄泥岗村旱地、黄泥岗村采矿用地,南至凤凰庄村旱地,北至凤凰庄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黄泥岗村、凤凰庄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16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凤凰庄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凤凰庄村坑塘水面、凤凰庄村设施农用地、凤凰庄村农村道路,西至凤凰庄村旱地,南至凤凰庄村旱地,北至凤凰庄村旱地、凤凰庄村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凤凰庄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17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无梁殿、西桥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无梁殿村旱地、无梁殿村坑塘水面、农村道路,西至无梁殿村旱地、农村道路,南至无梁殿村旱地、西桥村旱地、农村道路,北至无梁殿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无梁殿、西桥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18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罗西街道西石埠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西石埠村采矿用地、农村道路、西石埠村坑塘水面、西石埠村水浇地、西石埠村殡葬用地,西至西石埠村水浇地、沟渠,南至西石埠村水浇地、沟渠、农村道路、西石埠村旱地,北至西石埠村水浇地、沟渠、农村道路、西石埠村坑塘水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西街道西石埠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19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罗西街道涧沟崖村、坞南庄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涧沟崖村旱地、农村道路,西至涧沟崖村旱地、农村道路、坞南庄村旱地,南至坞南庄村旱地、农村道路、涧沟崖村旱地,北至涧沟崖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西街道涧沟崖村、坞南庄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20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罗西街道涧沟崖、坞南庄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涧沟崖旱地坞南庄旱地,西至坞南庄旱地,南至坞南庄村旱地,北至涧沟崖村旱地坞南庄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西街道涧沟崖、坞南庄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21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罗西街道坞南庄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坞南庄旱地、农村道路,西至坞南庄旱地、农村道路、坞南庄村设施农用地,南至坞南庄村旱地、坞南庄村设施农用地,北至坞南庄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西街道坞南庄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22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无梁殿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无梁殿村水浇地、农村道路、无梁殿村有林地、无梁殿村旱地,西至无梁殿村水浇地、无梁殿村有林地、无梁殿村河流水面,南至无梁殿村有林地、无梁殿村旱地、农村道路,北至无梁殿村水浇地、无梁殿村河流水面、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无梁殿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23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大姜家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大姜家村村庄、大姜家村旱地,西至大姜家村村庄、大姜家村水浇地,南至大姜家村旱地,北至大姜家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大姜家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24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马厂湖社区建制镇,西至马厂湖社区旱地,南至马厂湖社区建制镇,北至马厂湖社区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5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无梁殿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马厂湖镇人民政府公路用地,西至马厂湖社区旱地、马厂湖社区建制镇,南至马厂湖社区建制镇、马厂湖社区旱地、无梁殿村旱地,北至马厂湖社区建制镇、马厂湖社区旱地、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无梁殿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6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古城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古城村村庄、农村道路,西至古城村村庄南至古城村水浇地、古城村农村道路、古城村村庄,北至古城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古城村

用途:

地块27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罗西街道苑庄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苑庄村旱地、苑庄村村庄、农村道路,西至苑庄村旱地、农村道路南至苑庄村旱地、苑庄村村庄,北至苑庄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西街道苑庄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28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北桥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北桥村村庄,西至马厂湖社区村庄、北桥村村庄南至中桥村有林地,北至北桥村村庄、马厂湖社区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北桥村

用途:科教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级区片马厂湖镇每亩补偿6.5万元级区片罗西街道每亩补偿5.4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会同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发展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918日至2019118日由高新区国土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蒙;联系电话:0539-7109517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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