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tfj/2019-000001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公开目录 | 征收土地 | 发布日期 | 2019-01-16 |
成文日期 | 2019-01-16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2018年98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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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8〕1291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11.0782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马厂湖村,总面积4. 4909公顷,涉及征收马厂湖镇马厂湖村集体土地。涉及马厂湖镇马厂湖村4. 4909公顷(全部为城镇住宅用地)。该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宗地二:位于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无梁殿村,总面积2.8174公顷,涉及征收马厂湖镇无梁殿村集体土地。涉及马厂湖镇无梁殿村2.817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全部为住宅用地)。该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宗地三:位于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武德村,总面积1.6993公顷,涉及征收马厂湖镇武德村集体土地。涉及马厂湖镇武德村1.699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全部为住宅用地)。该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宗地四:位于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满沟屯村,总面积1.8135公顷,涉及征收罗西街道满沟屯村集体土地。涉及罗西街道满沟屯村土地1.813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全部为住宅用地)。该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宗地五:位于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坞南庄村,总面积0.2571公顷,涉及征收罗西街道坞南庄村集体土地。涉及罗西街道坞南庄村土地0.257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全部为住宅用地)。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8〕1291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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