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tfj/2018-0000034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公开目录 | 征收土地 | 发布日期 | 2018-10-31 |
成文日期 | 2018-10-31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征公告〔2018〕6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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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供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度建设用地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罗西街道中石埠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中石埠村有林地、中石埠村采矿用地、中石埠村村庄,西至中石埠村有林地、中石埠村采矿用地,南至中石埠村其它草地、中石埠村村庄、农村道路,北至中石埠村有林地、中石埠村采矿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西街道中石埠村。 用途:公共服务与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西桥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西桥村坑塘水面、西桥村旱地,西至西桥村村庄,南至西桥村旱地、西桥村坑塘水面、西桥村村庄,北至西桥村坑塘水面、西桥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西桥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黄泥岗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黄泥岗村旱地,西至黄泥岗村旱地,南至黄泥岗村旱地,北至黄泥岗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黄泥岗村。 用途:公共服务与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北桥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北桥村水浇地,西至北桥村有林地,南至北桥村有林地、水浇地,北至北桥村有林地、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北桥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罗西街道满沟屯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满沟屯村水浇地,西至满沟屯村水浇地,南至满沟屯村水浇地,满沟屯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北桥村。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Ⅳ级区片马厂湖镇每亩补偿6.5万元,Ⅴ级区片罗西街道每亩补偿5.4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29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会同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由高新区国土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蒙;联系电话:0539-7109517。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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