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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mswj/2018-0000019 发布机构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公开目录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18-08-10
成文日期 2018-08-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成品油零售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转报)
成品油零售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转报)

事项名称

零售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转报)

事项性质

其他行政权力

审批范围

高新区境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山东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三十五条

法定时限

中央、省相关管理办法均未对县级做出时限要求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前置条件

申报材料

1、《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

2、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歇业的具体原因;

3、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暂时歇业的书面决议;

4、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正副本(原件)。

1-3项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原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名称

收费标准

及依据

受理地点

政务服务大厅投资建设项目服务区

审批程序

咨询电话

7109167

备 注

1、歇业期一般不超出18个月。歇业期结束后,可持市级成品油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附表7),到市级成品油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请注销经营资格,应根据市级成品油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通过县(市、区)成品油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市级成品油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市级成品油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及全部申报材料上报省经信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注销手续。

 
附件【零售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审批程序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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